文/张鸣* L8 d, a/ o4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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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的副教授萧瀚这学期被停课了。按照中国大学的惯例,教师被停课,被视为一种处罚,背后的理由理应是此教师不能胜任,或者出了什么差错。因此,在执行处罚之时,必须走一个程序,起码事先会被领导找去谈话。但是,萧瀚不仅事先没人找谈话,甚至至今没有被告知,连一纸书面的通知都没有。也就是说,作为一个教师,他完全不知道自己为何会被停课。这一切,出在政法大学法学院里,决策者,自然是这个学院的院长薛刚凌先生。; [) L$ o. ]* C2 K
# V2 P J% }9 ?! e5 P6 f4 V教师这种职业,教书是本分,也是教师的权利。做教师的,无端被剥夺上课的权利,不仅是一种简单的惩罚,更是一种对其能力和尊严的侮辱。萧瀚是政法大学深受学生喜爱的教师,学生中的口碑相当好,学院历年的考评,成绩也十分出色,借用一句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的话,他绝对是个优秀的老师。这样的老师,被停课,难道连知晓一下原因的权利都没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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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O$ d6 J' Y0 b现在的大学,就是一个衙门,哪个学校都一样。我原来以为,一个主要以传授法学为主的大学,多少应该好一点。哪知道,那里居然更糟。当年我的院长一手遮天,评职称,他想让谁上,就让谁上。但至少还要走程序,经过学院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通过。人民大学的国际关系学院自从我来,还没有停过谁的课,但是别的学院有教师被停过的,停课之前,也都找被停课老师谈过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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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M S% W# J/ w1 _& _虽然,在我看来,目前的停课处罚,多数都罚其非罪。真正课上的不好,既不负责任,又无学识,学生反应很大的老师,几乎很少被停课。我相信,像薛刚凌院长这样霸道的处罚教师的事,在中国高校里,还不多见,至少我是第一次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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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大学,一所政法大学,教师的权利居然得不到丝毫保障,教师的尊严也得不到起码的尊重。他们的职业命运,甚至于他们的饭碗,居然一介学官就可以决定,做出这样的决定,无需开一个党委会,一个学院的办公会议,一个人就可以说了算。6 D" ?1 d$ J( V. r;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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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大学,如果是衙门的话,也是一种最专制、最恶劣的衙门。大学的行政化暴戾到如此地步,这样的事情居然就发生在北京,发生在连教育行政部门都要去行政化的时刻,真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k1 C, W, {+ ?$ J! ~
6 z) _! k$ P' A当然,我实在不知道,这样的法学院,有这样所作所为跟法盲一样无知,像城管一样的霸道的院长,能教出什么样的法律人才来?这样的院长,考虑到他(她)的行政级别(这种级别是绝对不能撼动的),最合适的位置,我认为应该是法大所在昌平区的城管大队大队长。* y8 u( Y4 F2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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