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立多年后,阿里和腾讯或将“握手”。 7月14日,有媒体报道,阿里和腾讯考虑相互开放生态系统,双方在分别制定放松限制的计划。阿里的初步举措可能包括将腾讯的微信支付引入淘宝和天猫;腾讯可能将允许阿里在微信分享链接,或者允许微信用户通过小程序使用阿里的一些服务。 对于上述消息,阿里和腾讯均表示暂不回应。 监管层面要求巨头加大开放力度。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阿里开出182亿元的反垄断罚单后,同步对其作出行政指导书,明确要求阿里依法加大平台内数据和支付、应用等资源端口开放力度。 阿里和腾讯真的会相互开放生态系统吗?巨头们如何做到相互兼容而不失风险防范?未来平台之间相互开放会成为常态吗? 已经悄然“握手” 阿里和腾讯“互封”始于2013年,主要表现在支付方式和内容渠道分享方面。阿里的淘宝和天猫支付系统中,没有微信支付功能,用户通过微信小程序等渠道进行购物,也无法使用支付宝;同样,通过淘宝、天猫分享购物链接到微信,是以淘口令的形式出现,不能直接跳转链接,用户需要复制到App才可打开。 风起于青萍之末,腾讯和阿里近来已互相“示好”。 2021年3月,阿里副总裁、淘宝C2M事业部总经理汪海证实,淘宝特价版已经向微信提交了小程序申请,期待与腾讯的合作。4月,阿里巴巴旗下闲置交易平台闲鱼紧随其后提交申请,但截至目前,二者的小程序均尚未上线。 阿里相关人士告诉《财经》E法,目前两个小程序均在等待腾讯方面的批复,“早就提交了申请流程”。腾讯相关知情人士表示,淘宝特价小程序审核被驳回主要是小程序不合规,具体原因已经与对方沟通,“并不存在不审核或者故意驳回的情况”。 外界注意到,2021年4月16日,阿里旗下的社区团购业务“盒马集市”正式入驻微信小程序。通过微信搜索“盒马集市”,可看到“盒马集市”和“盒马集市团长端”两个小程序,分别提供给用户和社区团长使用,现在显示已经有超过10万人使用“盒马集市”小程序。 《财经》E法从阿里和腾讯多位内部人士处了解到,目前并未收到官方发布的双方互相开放生态的消息,但其实开放已经在悄然进行中。 截至目前,阿里系的1688、菜鸟裹裹、淘票票电影、优酷视频、高德打车、饿了么外卖、飞猪、哈啰出行等产品均已在微信开通小程序,可通过微信直接使用该功能,付款方式为微信支付。 而在支付宝上可搜索到腾讯视频会员、QQ会员、QQ音乐会员等的生活号,仅以提供充值服务为主,暂无其他功能。《财经》E法体验发现,腾讯视频会员和QQ会员提供基于支付宝付款方式的会员充值和兑换服务,QQ音乐会员的服务号暂不支持IOS用户购买。 从目前双方的开放趋势上说,腾讯的开放力度显然更大。 也有业内专家认为,如果两大巨头全面开放,从另外一个层面而言,或许并不符合《反垄断法》的初衷。从现状看,得益于微信小程序,很多中小微商家以及拼多多、京东等,在淘宝、天猫之外逐渐成长为另外一个生机勃勃的电商系统。如果淘宝、天猫的小程序也能进驻微信,直接受到冲击的会是拼多多和京东等电商平台,但也包括更多中小微商家。 因此,双方在产品层面的相互开放应该仍会谨慎推进。 为何要开放生态?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院长王健告诉《财经》E法,此次传言阿里巴巴和腾讯相互开放生态系统,部分实现互操作,可以说是一项配合国家反垄断政策的举措,实际上也是互联网企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的必然要求。 他指出,中国对于互联网平台企业的互联互通和互操作在实践中有较高呼声,立法和执法也有所动作。《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第21条规定的救济措施中有“承诺兼容或者不降低互操作水平等行为性条件”的规定。 王健介绍,在数字经济时代,互联网平台企业之间的互联互通和互操作已经成为全球趋势性。欧美国家正在通过执法和立法试图将互操作作为互联网平台企业的一项义务或补救措施。其中,欧盟《数字市场法》草案对于守门人企业规定了数据披露和共享方面的义务及数据互操作要求。美国2021年6月公布的《美国选择与创新在线法案》原则上禁止主导平台阻碍商业用户与其他平台、操作系统、硬件软件功能及任何产品和服务访问、连接或互操作,除非有为防止违法行为或保护用户隐私等抗辩事由。 美国《通过启用服务转换增强兼容性和竞争法案》第4条规定主导平台与竞争或潜在竞争企业的数据互操作义务,并在第6条和第7条规定了数据互操作的具体实施机制,旨在通过数据可移植性和数据互操作来降低进入壁垒,减少在线消费者和企业转换成本,促进竞争。 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高艳东指出,反垄断是促成合作的直接原因,但是更深层次的原因还是平台经济发展现状使然。当平台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各头部主体的生态已经趋近完善,而封闭的生态体系阻碍了流量等要素的流动,因此各头部主体开始一定程度的开放,争取更进一步的发展,经济格局的变化促进生态的交流融合。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周围在也认可这一观点,他在接受《财经》E法采访时表示,互联网的特征是开放,如果一直采用封闭式的商业策略,不向其他经营者开放必要的API接口或者数据,是不符合互联网基本精神的。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执法活动以及行业倡导活动之后,平台经营者应该会主动认识到开放生态系统的重要性。当然,开放生态系统并不会消除竞争,相反,在生态融合的过程中物理的基础设施已经无法为经营者提供排他性的功能。 周围提醒,下一个阶段的竞争必将围绕数据权属、利用以及信息展示等问题而展开。他指出,在开放生态过程中,双方获得的利益(流量与参与竞争的机会)并不是完全对等的(也不可能做到完全对等),那么如何在商业上实现互惠将很大程度决定未来爆发竞争问题的领域。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法治国际中心执行主任、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沈括在接受《财经》E法采访时表示,在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下,在中国企业出海面临日益巨大的市场压力的情况之下,阿里和腾讯考虑可能的生态融合,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对冲国际市场风险,增强自身市场生存能力的一个理性选择。 下一个开放的会是支付吗? 那么,未来双方有可能在支付领域互相打开大门吗?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在7月8日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时表示,中国支付服务市场的垄断行为,不仅存在于蚂蚁集团一家,其他机构也有这样的情况,对蚂蚁集团采取的措施,将会推行到其他支付服务市场主体。 此前,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发出的行政指导书中,第14条明确要求阿里依法加大平台内数据和支付、应用等资源端口开放力度,充分尊重用户选择权,不得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交易,促进跨平台互联互通和互操作。 高艳东告诉《财经》E法,阿里和腾讯应该会在支付领域展开合作。他分析,双方开放生态后,阿里可以从腾讯的微信平台获得巨大的流量。2021财年第一季度,微信合并WeChat的月活用户数量为12.41亿。他指出,巨大的用户潜力将会给阿里电商平台带来新的增长。而腾讯支付也将可以进入阿里电商的支付方式选项中,这将会打破存在许久的支付屏障,用户不再受跨生态的影响,这对于企业和用户来说都将是利好。 吴沈括分析,阿里和腾讯的生态构成都相对丰富和复杂,最有可能在存在互补的领域进行开放,比如电商和文娱领域的结合,“在金融支付领域我个人认为不一定那么激进,因为金融支付这块不单是企业自身的选择,还包括特定的监管资质的问题”。他指出,在金融支付领域的开放不是企业单独能够决定的,还要面对外部的监管制约,“所以我认为从支付角度上来说,不一定会是首选项。” 相关知情人士告诉《财经》E法,当下阿里面临流量焦虑的压力,更看重腾讯的社交流量,某种程度上来说,对于平台的开放,阿里的需求可能更强烈。阿里财报显示,截至2020年第四季度,阿里移动月活跃用户数9.25亿,比腾讯的用户要少3亿,腾讯的流量有着堪称“绝对骄傲”优势。他指出,借助微信小程序版产品,能通过微信平台实现用户的快速增长,不需下载App就能使用,能降低用户的使用门槛,提升用户体验。阿里巴巴如果希望将淘宝特价版、闲鱼等平台推广到下沉市场用户群体,微信可能就是快捷且有效的通道。 开放与风险防范如何兼顾? 平台之间生态开放,会带来数据治理的风险吗?如何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做到既可兼容又能防范风险? 吴沈括表示,生态的相互开放,不必然等于数据的相互融合,从数据治理的角度,必然要受到《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多重制约。吴沈括认为,数据治理领域是敏感的深水区,企业不会激进推进,建议充分尊重用户依法享有的选择权、退出权等各种权利。“此外,还应考虑到监管机关依法所享有的执法的权利,数据的治理问题实际上会更加复杂。” 高艳东指出,阿里和腾讯的合作须建立在平等安全的基础上。生态的互相开放意味着一定程度的数据共享,但仍需要保证数据的安全。他建议,在内部防范方面,要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增加员工的数据安全意识;在外部防范方面,可以应用防泄密软件,构建数据安全网络等。 王健分析,双方可能的开放方案是阿里对腾讯开放支付,腾讯会在微信直链和微信小程序上对阿里开放,“至于更大程度的数据互操作和开放,我认为短期内很难实现,这个涉及到复杂的技术标准、隐私保护和网络安全等问题。” 王健指出,互操作和相互兼容比较复杂,“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他以英国为例,零售银行被施加了实现互操作性的要求,最终是开放银行所提供的服务经常中断,许多零售银行抱怨此项要求阻碍了产品开发,并未带来实际的竞争利益。 互操作和相互兼容涉及很复杂的法律问题。王健表示,如果没有原则和标准的普遍性互操作和相互兼容,将会带来一系列严重的问题。例如数据安全和隐私问题、知识产权和财产保护问题、投资和创新问题等。欧美国家一方面要求互操作和互联互通,另一方面也对于互操作和互联互通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设计了防范措施,并提出了明确要求。例如,美国《通过启用服务转换增强兼容性和竞争法案》规定,主导平台应维护一组透明的、可供第三方访问的接口(包括APIs),以促进、维护主导平台与竞争或潜在竞争企业的互操作。主导平台应在合理必要的程度上为竞争或潜在竞争企业的访问设置隐私和安全标准,以应对主导平台或用户数据的威胁,并应向联邦贸易委员会报告任何涉嫌违反这些标准的情况。相应地,竞争企业与潜在竞争企业也必须合理保护其获取、处理或传输的用户数据并避免对数据和主导平台的信息系统带来损害风险。联邦贸易委员会可以通过主动或被动发起调查,如判定竞争或潜在竞争企业违反其义务,可以要求主导平台停止与其进行互操作。 开放生态将是常态 阿里和腾讯考虑相互开放生态系统,这一消息如果成为现实,无疑是两个巨头的“世纪”握手。 吴沈括提醒,巨头相互开放生态系统是好事,但是要注意风险,“如果双方的开放是一种排他性的开放,那实际上存在着一种潜在的风险,就是会形成进一步的排他性竞争环境,也就是说在更大范围内强强联合,形成一种寡头垄断的局面”,他建议巨头之间相互开放生态以循序渐进的方式推进,且应当保有必要的向第三方开放的属性。 对于生态融合的影响,吴沈括指出,可以优化用户的体验,对于上下游的中小微企业来说,也能够形成一定的利好,降低经营成本和获客成本。 未来,平台之间相互开放生态,是否会成为一个普遍现象? 吴沈括表示,从未来的发展趋势来看,这是一种不可逆转的方向。它既是国际市场压力的逻辑结果,也符合互联网本身的开放共享的基本精神。此外,中国近期的相关立法执法工作,涉及反垄断各项举措,也显示了政府和监管部门的价值判断。 高艳东也认可这一观点,他指出,开放生态将在未来成为一个普遍的共识。 首先,互联互通是互联网时代最宝贵的价值,各个平台都有自身的优势和特长所在,比如抖音擅长于短视频,阿里擅长于电商,腾讯擅长于社交,但是各个平台仅是将其特长限制在单一平台未免太缺乏想象力,开放才具有优化的希望。 其次,如果阿里和腾讯开放生态,对于平台的商家和消费者都是利好,平台的共融,有效的削减了恶性竞争,减少了资源内耗,杜绝了零和游戏。对于未来的进入者来说,饱和的C端竞争会推动他们走向B端竞争,这也意味着将有余力分给全球化布局,中国的互联网经济必定是要走向全球,而开放融合,是走向全球的唯一道路。 因此,可以预见,在不远的未来,互联网平台会慢慢的从“握手”到“拥抱”,进入走向世界。 王健分析,相互开放应该不会是孤例,但也绝对不可能在短期内遍地开花。开放生态面临着复杂的技术问题,需要建立互操作的技术标准、使用费用和争议解决等一整套比较复杂的机制;同时也需要进一步明确法律依据,这有赖于修法或制定新法来解决。 吴沈括特别强调,所谓的平台开放应当是一种平等、非歧视的开放,而非狭义、封闭的单向开放,后者存在垄断风险,可能形成更大的巨头,造成市场秩序的扭曲,与当下的法治精神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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