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Carolyn Ray
警告!下面这篇摘要只是粗略地基于佩科夫这本书的第九章而写,但也只是粗略地基于。佩科夫显得忧郁、敌对又消极,而我试图强调积极的一面,消除消极的一面,同时保持与主题相符。 我为什么应该生存?为了幸福。我为什么应该尝试去拥有幸福?除了指出快乐的生物学和生理学事实之外,就没有什么理由可以给出了;而人类这些生物学和生理学事实『被设计出来』,就是为了体验快乐、以快乐本身为目的。证明其成立(justification)的过程就在此处——感觉和内省——终止。但是生命是幸福的必要条件,所以,如果我的目的是幸福,我必须只在不会杀死我、或者不会妨碍我的生存机会的选项中进行选择。 第九章摘要 佩科夫首先告诉我们,实现目的(在本章语境里『目的』就是幸福)的最好方法是保持实践性。保持实践性需要有一个具有实践性的道德准则。具有实践性的道德准则是以生命为标准、以理性为方法的道德准则。 在关于幸福的定义上,佩科夫遵循兰德的定义:『一种源自于个人价值之获得的呓识状态』(OPAR,兰德引语,p.336)。为了幸福,一个人必须至少能够获得自己的一些目标;而目标要能够获得,就必须具有实践性。具有实践性的目标是可以通过人类力所能及的方式而达到的目标,而且各目标之间相互一致,并且对于追求者来说是可以追求到的(OPAR,p.327)。如果一个人选择的目标不符合上述描述,那么追求者注定追求不到它,结果就是挫折。在这个问题上,布兰登就比佩科夫表达得更好: 『一个人正是通过所坚持的价值,才被『编码』了情绪机制。从短期看,人可以通过『编码』非理性的价值来颠覆这个机制;但从长期看,人无法逃避内隐在其生物学功能当中的那套逻辑。人的情绪机制这套生物学功能的保护者,是矛盾律(law of contradiction)。如果一个人所坚持的价值始终如一地保持非理性(即:与人本性和需要不相符),那么这样的人不能持续存在。大部分人的价值是理性和非理性的混合体——这一点必然会带来某种※内在的冲突※。这种冲突意味着一种※满足一种价值必定挫败另一种价值※。』(NB, POSE, p. 74) [强调为引者所加]) 而且,即使从非常保守的角度说,挥之不去的挫败感也是不利于幸福的。 有道德的人不能保证有幸福。宇宙是什么就是什么,其他人是什么样的人就是什么样的人。存在,而非意识,才是第一位的;同一性和因果性总是在发挥作用。不测事件会发生,有些人就是非理性的。所以,一个人坚持善(好)的原则,坚持单纯的正直,都不能保证幸福。但是幸福可以※保证绝不会加给※不道德的人。幸福只能通过特定的手段来获得,而不道德的人不但不是利用这些手段的人,反而是巅复这些手段的人。获得幸福的手段是什么?在最一般的层面上,这些手段就是各种德性:遵循理性(rationality)、独立(independence)、正直(integrity)、诚实(honesty)、正义(justice)、生产能力(productiveness)、自豪(pride)、宽容(tolerance)、自制(self-control)、自我意识(self-consciousness)、坚韧(persistence)等等。佩科夫假设我们都知道他所列出的德性与与幸福如何相关,但我仍不揣冒昧地插入了一段非常简单的讨论。我假定我们知道佩科夫通过列举这些德性而想要表达什么意思,我只详细阐述我增添上去的内容。 遵循理性:『遵循理性是人的基本德性,是其他所有德性的源泉……遵循理性之德性的意思是承认和接受理性是一个人唯一的知识来源、唯一的价值判断和唯一的行动指南。』(Rand, 'The Objectivist Ethics,' p. 25)。当一个人从各个角度,同实在界各个方面(生存需要、个人关系、哲学等等)理性地打交道的时候,她只能公开地、无畏地同实在界打交道,以期待打完交道后能知道点什么。非理性的打交道方式无中生有地※制造了※神秘和威胁。知道些东西、从而也满足于自己心灵效能的人,比那些被神秘和无效感的恐惧所击倒的人,与幸福更加具有紧密联系。 独立:人类是一个『自足的自我』,在宇宙里终究是孤独的;对于事关人的生命和幸福的事情而言,这一事实是一个暗中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快乐/痛苦机制可以确保自我意识对于自己效能的体验结果是『非常令人满足的』。 正直:一个运行状态良好的概念性生物,能够通过自我沉思来体验快乐。当概念官能的所有部分『匹配在一起』时,概念官能的运行状态是最好的,而矛盾则与之不合拍。这样的话,如果一个概念性生物的原则和行动相互冲突,那么这对于沉思而言就是不合拍;反过来,如果一个概念性生物的原则和行动处于龢谐状态,那么对于她沉思来说的也是龢谐的。人类被设定为就是喜欢龢谐(见上面POSE的引文)。 诚实:还是一样,龢谐是关键。诚实就是接受事实,接受存在的第一性,不管人的希望怎么样。例如,当※欲望※与实在相匹配时,欲望至少是可满足的,但是当欲望和实在相冲突时,欲望就会受到挫折。 正义:正义是诚实的一种形式:正义这种观念认为,只有当一个人做了正确的事情,才可以得到回报,而不能什么都不付出就得到一些东西。这种安排是由理性和因果律决定的,它使每件事井然有序,让人们能够理解——至少在正义的个人的心中是这样的,不管世界上的其他人认为回报应当如何『分配』。如果一个人不能与其所在社 会和睦相处,她可能会感到痛苦;但是一个人至少可以与自己和睦相处,并从中获得满足感。 生产能力:『最充分、最具目的性地使用人的心灵』,这是使人能够对自己的生命施加控制的主要因素。控制感是快乐的源泉,也使自豪成为了可能;缺乏控制感是长期压力的来源(例如,见Bloom and Lazerson, p. 230-233),长期压力是不利于健康的,因而也是不利于幸福的。幸福需要获得(至少一些)价值,并且需要一个人认识到自己善的一面(自尊);认识到自己善的一面取决于获得一些价值,因此一个人必须走出去,※做些事情※,使得获得价值成为一个实际事态,而不仅仅是一本翻旧了的书里的思想。一个有趣而具有挑战性的事业,就是这种抽象德性的所化身的具体实例(即使人们目前只是在准备从事这个职业,而尚未从事这个事业)。 宽容:宽容是承认他人也具有遵循理性的德性。从私域方面说,宽容是有原则地从智识上尊重他人遵循理性的德性;从公域方面说,宽容就是决定给他人一个聆听的机会。宽容促进了目前还未达成一致的理性的人之间的讨论,而讨论又促进了知识的获得与传播。此外,坚守宽容让一个人不仅能够享受自己的德性,享受自己智识同伴的德性,而且还能让人更好地承认和欣赏许多其他人的德性。随之而来的感觉就是良好的陪伴感。很明显,有良好的陪伴感比注定孤独一生的感觉更有利于幸福。(关于这个主题的拓展讨论,可以参见戴维·凯利《真理与宽容》。) 自制(self-control):自制与宽容有关,因为自制部分地依赖于拥有宽容的德性。从私域方面说,自制就是坚守对自己情绪的理解,并对自己的精神状态承担责任;从公域方面说,自制就是愿意对自己针对他人的公开反应、以及这种反应带来的可预期后果承担责任。一个例子是,如果一个人没有朋友,就不要责怪外面的世界,而是应该调查一下是不是自己造成了自己的孤立。事实上,正是自制才使得拥有朋友成为了可能;而朋友对幸福是如此重要,似乎应该有一种德性仅仅为它而献上! 不过,※友谊※或※社交能力※还够不上德性的格。关于这些相关话题,埃德温·洛克(Edwin Locke)提出了一些很具体的观点(如果还不算是很基本的观点的话)。 自我意识:持续地监控个人的精神状态,个人的德性,以及个人同实在界其他部分之间的关系,这点对于幸福来说直接具有至关重要性,同时对于使幸福得以可能的其他德性来说也至关重要。一个人只有欣赏某事物,这个事物才能引起某种快乐;而只有当人觉知到这个事物时,她才能欣赏这个事物;又只有当人关注到这个事物时,她通常才能觉知到这个事物。例如,为了欣赏自己的效能和生产能力,人不能※仅仅拥有※这种效能和生产能力,而且还必须要※关注到※这种效能和生产能力。为了知道和欣赏『某人依照正直行事』这个事实,欣赏者就必须觉知到这个人的行为,觉知到这个行为同这个人持有的原则之间有何种关系。很明显,没有自我意识,自制就是不可能的。对感觉的觉知(一个人不论持有什么原则,在任意时刻都能感知到的颜色和气味)使快乐永远常伴,而不是偶尔到访。当我们进行沉思,在沉思中创造幸福所必需的第二级的快乐时,快乐就自我叠加了。 坚韧(persistence):不论是好的品质,还是人们想要出现的情形,都不会一夜之间出现。佩科夫提醒我们,罗克在他长期不受欢迎的时间里都被设想为是幸福的,使这种幸福得以可能的,并不是罗克的其他德性。如果一个人坚持自己的德性,关注自己的德性(见前面关于自我意识的讨论),并且从不放弃目标,那么即使在艰难的时期,她也能获得幸福。 自豪:『自豪就是承认你是你自己的最高价值...』(艾茵·兰德词典,p. 381)自豪是否有可能实现,取决于你是否拥有和践行其他所有德性。只有当一个人拥有自豪这种德性时,自尊(即知道自己※值得※拥有幸福)才是有可能实现的。 还有其他的一些德性。上面只是列举了几个主要的德性,请继续添加,并解释它们和幸福之间的联系。 除了这些德性之外,一个人还需要运气、其他人的正直(特别是免受他人轧迫的じゆう)、知识和浪漫;这些都是佩科夫的列表里的项目,而我往里边添加了健康(health)和适应力(fitness)。与大众传说相反,无知不是福。『福』需要有一个具有敏锐关注力的心灵,这个心灵时刻紧盯新信息和新机会,时刻警惕可能造成挫伤性内在冲突的非理性观念。一个人必须理解这样一个事实:是自然,而不是个人想象,决定了什么东西可以被她当作目标来坚持,因为是自然决定了什么客体是可以获得的(p. 327),从而决定了什么样的事物可能有助于人的幸福;所以人需要知识。健康是最高程度幸福之必要条件,因为超重、不适或疾病都会阻碍一个人参加许多愉快的活动,这些活动可能包括体育运动、舞蹈、浪漫和某些职业活动。 佩科夫在这里谈到浪漫,因为性是让人感到幸福的一种形式:『体验到两个在情绪上相互联系的成就——自尊和仁爱宇宙信念(benevolent universe conviction)——而产生的喜悦』(p. 344)。仁爱宇宙前提说的是:幸福是人类的正常条件。这里的主要观点是(我尽力总结出来):想要拥有可能的最幸福生活(我又对佩科夫慷慨了),人就需要有一段性浪漫,※而且※必须有正确的性浪漫。要把事情做对,就要拥有理性的原则,热爱理性的原则;(主要是)基于这点,要选择一个体现这些原则又爱自己的伴侣;部分基于这点,会感觉到身体上对自己的吸引力;然后要以相互愉悦的方式按照吸引力来行动。 我不能给出一个很好的※论证※来证明这些事情对于幸福而言都是必要的;我实际上只能指出这样一个事实,指望你理解它。但是有一种※解释※更容易用到,这种解释来自快乐/痛苦机制同生存之间的关系。 说一个人幸福,是什么意思呢?它意味着一个人的生活万事顺利。这句话又是什么意思呢?它的意思是一个人生理性生命和心理性生命两方面需求都要得到满足,也就是说,她的身体和精神两方面都是健康的。这些需要得以满足的必要条件是什么,如何确定它们是必要条件?做这件事情需要花很长很长的时间来列表讨论;关于精神方面的必要条件,我们在讨论德性的章节里已经叙述过了。但是一般的人只要在寻常日子里的不同条件下身体总体上都感觉很好(或没有注意到有什么感觉),就能知道是否一切正常,同时她的心灵的日常感受是:对于可能要来的东西热切盼望,对于已经离去的东西心平气和。许多身体上的不适(背痛、疲劳)和精神上的不适(暴躁、抑郁)都表明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出了问题。幸福是一种快乐/痛苦的机制,它告诉主人,你所有事情都做好了。身体和心灵要做什么样的事情才正确,关于这一点的更多科学细节,现代人都可以去咨询各种权威,从纪录片到书籍到医学院。 幸福就是快乐的概念形式。如果追寻某些身体上的快乐是理性的,那么这些身体上的快乐也可以对一个人的幸福作出贡献;如果追寻某些快乐是非理性的,那么这些快乐就会对身体造成净伤害;如果这些快乐追寻起来是理性的,它对身体要么不造成改变,要么能造成改进 [我这里在帮助佩科夫了]。如果一个人寻求非理性类型的快乐,那么她※会※感受到这种快乐(例如可丶卡丶因),但最终她体验到的痛苦会超出这种快乐。当一个人沉溺于会带来伤害的身体快乐时,如果她认为生命是价值的标准,那么她就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自相矛盾的,从而就不能感受到随之而来的※概念上的※快乐。换句话说,不管她如何把自己的做法合理化,她都知道她搞合理化的理由就是:这个行为是错的。但是如果一个人寻求理性类型的快乐,那么她就可以体验到随之而来的概念上的快乐,这个快乐来自于她知道这是※正确的※。 如果某种※概念上的※快乐寻求起来是非理性的,那么我们就很难去讨论这样的东西,佩科夫在这里也没讨论这个。我不揣冒昧插入一个关于生理方面的拓展讨论。对家人盲目的『爱』就是用错误方法寻求概念上的快乐的一个例子。例如,一个人声称她爱一个家庭成员,也被这个家庭成员爱,但这个家庭成员是她绝不会选择做朋友的,那么她就是在试图仅仅靠说出『爱』这个词,来寻求的伴随着这个词而来的概念上的快乐。结果就是她会体验到一定数量的快乐,仅仅因为『爱』这个词包含着一种好的感觉;但在某种程度上,这个家庭成员要阻碍她的幸福(或者是通过某种方式恶劣对待她,或者是通过搬过来与她住在一起!)——『更高层次』的概念上的快乐※并未※伴随着一个真实的爱。换句话说,当一个人试图将内涵里包括快乐的概念运用到不引起概念性快乐的对象上时,她就会感觉到心理上的痛苦; 当一个人将内涵里包含快乐的概念应用于确实引起概念性快乐的对象时(例如一个人真正尊重的对象),她会感到心理上的幸福。这就是运转中的快乐/痛苦机制的概念版本。 对佩科夫的批评 批评1: 我不满意第336页兰德给出的关于幸福的定义(『这种呓识状态源自于获得自己的价值。』)。这个定义一方面太宽了,因为它允许持错误价值的人在取得错误价值时也有幸福,而实际上她们没有体验到『非矛盾的欢乐』,而且它还允许动物也能感受到和人类一样意义上的幸福;要修正这个定义,需要在『价值』前面增加『※理性的※』。此外,取得价值可能还会单独引起或联合引起一种或多种其他呓识状态:不可能把它同与其他呓识状态(如精神疲劳、满足、自我正义感、知识、记忆等)区分开来。另一方面,这个定义又太狭窄了,因为只要其中一些价值没被取得,它就不允许人们幸福。佩科夫讨论了这一点,但他更喜欢进行大篇幅解释,而不是解决一下这个定义的问题。此外,为了使事情更进一步得到一点解决,我要说的是,定义必须包括一些关于『寻找价值本身就是一个价值』的内容(例如,『※取得理性的价值,欢乐地、理性地追求价值,加上关注个人的德性和生活的积极方面※』)——这个有时被称为『过程导向』。我会从兰德自己的『阐述』——处于非矛盾的欢乐状态(the state of non-contradictory joy)——开始,修正这个定义的『属』(p.338),从而得到这个定义: 非矛盾的欢乐状态:取得理性的价值,欢乐地、理性地追求价值,加上关注个人的德性和生活的积极方面而带来的一种状态; 但现在看来这个定义似乎是循环定义——那幸福是什么? 欢乐,幸福,这些词是关于※情绪※(心理上的满足感和快乐感)的名词。准确地说出这些感觉是什么样的,并不容易。也许『幸福』就像『蓝色』一样,你只能指出来。 批评2: 『有机体采取的任何行动,没有一样是同其存在无关的。这样的行动中的每一种,要么遵循的是自我保存之需要,要么不遵循自我保存之需要:这些行动要么就是为了支持这个事物体的生命,要么就是为了反对这个事物体的生命……生命就是运动,如果这个运动不是自我保存的,那就是自我毁灭的』(Peikoff,215)。 佩科夫未能注意到的是:『按照……行事』和『为了……行事』是不一样的。世界上可以存在一些行动,它是按照自我保存的方式在实施的,但是实际上并没有为保存人的生命做出什么贡献,但显然也没有在危害人的生命。 无论如何,生命比佩科夫笔下的情况要复杂得多:事物并不是要么自我保存,要么自我毁灭。即使是健康食品,如果吃得过多或持吃得不均衡,也会让人早早进坟墓。对于一个人来说,事实上没有什么东西是毫不含糊的好或坏。 批评3: 他在这个主题上全弄错了!这里有一些非常重要的事情需要弄清楚,但佩科夫把幸福弄得像是一个真正令人扫兴的东西。他用了几页的篇幅猛批寻找幸福的错误方式,然后我们却没有从他那里得到任何正面指导。这是非常糟糕的,考虑到伦理学的全部事情就是为了幸福,伦理学对于每个人的个人关切都具有高度实践性。读这一章就像是坐在教Ⅰ堂里。 (a)他花了很多时间来抱怨厄运(bad luck)和邪恶(evil)(pp.326-335!)用冗长的方式解释为什么不测事件是可以缓和的,为什么邪恶是虚弱无力的。我认为他在这11页篇幅里想说的意思是:『看在 神的份上,不要※担心※不测事件和卑鄙的人!只要你保持头脑冷静,幸福尽在掌握中!』也许我对佩科夫太苛刻了;毕竟,我是要向一个几乎完全客观的群体致辞,而佩科夫是要让更多的读者看他的书,所以感觉到他必须针对『反生命』势力进行自我防卫——但如果是这样,蜂蜜就比醋更有效了。 (b)唯理主义色彩猖獗。就从里边举一大块文本为例,整个第329-333页甚至没有谈论幸福这个主题。幸福是一种逐渐积累在※个人※身上的效果,是个人通过运用※自己的心灵※的努力而得到的。这一节的主题是关于阻碍人们获得好生活的障碍;许多的个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把点点滴滴的非理性贡献给某个せいじ軆制时,这种障碍就出现了。这几页似乎是在解释:为什么幸福对于我们中的任何人而言※都不是※可能的。这显然是错的。只有在[严重?]最坏的轧迫下,幸福才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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